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曲志红) 举世闻名的故宫或紫禁城,今后将不仅仅是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们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故宫博物院在观光旅游、艺术品鉴定、组织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览等文化服务活动方面享有的专用品牌。
“无论故宫还是紫禁城,都是指明清两朝皇宫、现在的故宫博物院。”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故宫博物院在1996年到1998年间,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故宫”“紫禁城”15类服务商标,涵盖了珍宝估价、艺术品鉴定、观光旅游、文娱活动、组织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览、书籍出版等几十个小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陆续批准并颁发了注册证书。故宫因此成为全国文博界第一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单位。
尽管如此,社会上一些单位、个人以“故宫”“紫禁城”为名在不同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还是接连不断。故宫博物院的不完全统计,现有100多种各类产品冠以“故宫”或“紫禁城”的名义在市场销售,而企业名称中包括“故宫”、“紫禁城”字样的更多,他们甚至看到有的“拉面馆”、“婚介公司”等也以紫禁城命名。仅在2004年初,故宫博物院就在《商标公告》上发现了20件不同单位、个人申请注册“故宫”“紫禁城”商标。
为进一步加强对“故宫”“紫禁城”的商标保护,也为了今后更高层次地开拓和发展“故宫”“紫禁城”的品牌潜力,实现让故宫成为多元化的世界级博物馆的发展目标,故宫博物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故宫”“紫禁城”为驰名商标,于今年6月1日获得批准。
李文儒表示,驰名商标的管理使用将是故宫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故宫正在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来保障驰名商标的权威性和商标的有效使用。同时,他也透露,故宫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方式逐步展开维权行动,清理社会上滥用“故宫”“紫禁城”商标的侵权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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