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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毕业生离校遇坎:付息还款前拿不到毕业证?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9日 12:39 来源:大河报

     
    [内容速览]学校应该为学生贷款担风险,贷款毕业生置疑学校扣押毕业证。不久前学校在贷款的学生中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学校暂时保管毕业证、学位证的看法”,赞成的占9.12%,理解的占62.81%,无所谓的占7.72%,反对的占20.35%。

    6月底,又一批毕业生即将跨出大学校门之际,本报热线不断接到学生反映:“我们上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现在学校要求我们一次性偿还3~5年的利息,而且即使还了利息,还要等还完本金才发毕业证。”助学贷款政策帮助无数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在他们即将离校时,为何会遇到这道“坎”?学校为何要采取这种“扣押”毕业证的方式,他们有什么样的苦衷?如果毕业证拿不到手,学生就业会不会受到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贷款毕业生:遭遇学校催息扣证

    王飞(化名)是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建工系2004级的学生,6月20日,他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被校方告知,他上学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必须在毕业前提前返还半年的贷款利息,而贷款本金未还之前,学校将扣押他的毕业证。他到学校奖贷科咨询,老师说这是担心学生不按时还款才做出的规定。

    王飞告诉记者,据说去年学校也曾以同样理由扣押过一些学生的毕业证。“学校有权扣押我们的毕业证吗?”他心里很疑惑,但眼下更担心的是,“没有毕业证,找工作时怎么办?”

    但幸运的是,事情在第二天有了转机,王飞又打来电话说,因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普遍不满,去学校奖贷科“谈判”后学校终于不再坚持扣毕业证了。

    无独有偶,郑州某学院电子信息技术专业2007届毕业生张辉(化名)在校期间先后两次申请贷款,共计1.1万元,学校同样要求他“离校前一次还5年的利息,不还完贷款就不发毕业证”。

    “按合同规定,我今年7月1日以后开始还利息就可以了,只要在12月20日前都可以支付当年利息,学校凭什么要求我现在就支付以后5年的利息?”张辉说。

    张辉拿出自己的助学贷款合同显示,他的贷款本金必须自贷款之日起的6年零10个月内还清,每年要交付一定的利息,在校期间“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则由其本人全额支付,“按年计收”,“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

    张辉说,他所在班级有60余名学生,近40人申请了助学贷款,只有三四名学生毕业前提前还款,其他学生目前均无力支付。对于他们,学校提供了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复印件。

    记者调查:多所高校提前“催息”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包括郑州牧专、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州大学、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在内,今年省会不少高校都对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采取了催交利息与本金的做法。

    对此,张辉所在高校宣传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学校这样做实属无奈,“因为以前违约、不还款的学生很多”,但他还表示,“如果学生提出要求,还是会把毕业证发给他们,不影响他们就业”。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王红艳告诉记者,该校学生反映“预交利息”的情况属实,不过学校并没有强制规定。王红艳说,尽管每年学校都会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但还是有一部分助学贷款申请者违约,作为校方,他相信学生们不是故意违约,可能是因为工作忙,或者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拿不出钱,但很多学生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违约的,“不及时还款算违约,每年的利息不能按

    时还,也算违约”。“为了防止学生这种无意识违约,让他们在离校前预交利息,不仅是一种提醒,也能缓解学生的还款压力。”王红艳说。

    王红艳还表示,学生预交的利息将存在他们自己的还款账户上,学校不会拿一分钱,更不会从中得好处,“因为部分学生违约,学校每年还得拿一部分钱贴补到助学贷款上,有时需要十几万元”。

    至于缓发学生毕业证,王红艳表示学校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有这种现象,可能只是个别学院或者个别老师的做法,不是学校授意的。”

    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喻剑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据其了解,多数学校并没有扣学生的毕业证,学校让学生在毕业时提前还一部分利息,也是为他们考虑,防止将来无意识违约。

    6月26日下午,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召集各高校负责人召开了助学贷款座谈会,会上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目前,全省高校已发放20多万笔助学贷款,仅今年就有6万多笔。“如果到了付息还款日期,学校再一个一个通知学生,工作量太大,成本也太大。学生毕业后可能遍布全国各地,联系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学校要求学生预交利息,可以理解。”喻剑表示,“但扣毕业证的做法不合适。”

    校方苦衷:学校为学生贷款担风险  

    “如果本校学生的违约率超过比率,学校将直接面临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甚至会被取消助学贷款资格的局面。”6月27日上午,河南财经学院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李欣在剖析今年“催交利息、暂扣毕业证”现象时这样说。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所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也都谈到了这一问题。

    据了解,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始于2000年,最初模式是学校与多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承担管理责任,包括申请、放贷、催款催息,但实践中举步维艰。据省教育厅统计,当时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为17%。

    2004年,我省出台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全部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河南省教育厅成立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各高校也成立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按照这一新模式,学生、银行、学校、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4方签订合同,共同分担责权利。老贷款模式中,学生离校后直接和银行交涉,学校不参与其中,新模式下,学校和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各向银行交付占贷款总额7%的风险金,学校作为学生的贷款担保人,承担部分违约风险。违约比例低于14%,银行将从风险金中扣除,如果超过14%,超出部分将由银行、学校、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3方按比例分摊,而且违约行为会直接影响学校下一年的贷款申请,这成为一些学校缓发毕业证以催交利息和本金的直接原因。

    从事助学贷款工作多年的李欣说,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工作很难,既要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要维护学校、银行的利益。

    李欣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农业银行刚刚传过来的违约学生名单。记者看到,共有60名学生,所欠利息从几十元到百余元不等。李欣说,这是2001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当时还是老的贷款模式,按照合同约定,他们毕业后6年应将本金还完,每年也有利息,现在还没到他们归还本金的日期,但利息他们却都没能按时还。

    据介绍,去年河南财经学院对40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试行新举措:学生毕业前,在还款账户上预存5年利息,并将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暂时委托学校保管。“去年,我们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违约率为零。”李欣说。

    李欣说,不久前学校在贷款的学生中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学校暂时保管毕业证、学位证的看法”,赞成的占9.12%,理解的占62.81%,无所谓的占7.72%,反对的占20.35%;问卷中还有“除了学校暂时保管毕业证、学位证外,你对督促毕业生按时还款付息还有什么好的建议”的问题,但没有一位答卷者提供出可行的新办法。

    律师观点:按合同约定催还更恰当

    催交贷款利息,学校有万般无奈。但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学校提前催交利息或扣毕业证合法吗?”

    “学校应按合同约定催还利息和贷款,或者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国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生在校正常学习,达到毕业条件,学校应按正常的毕业程序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扣押学生毕业证的做法不合适,也不可取”,但学校平时应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采访中,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有、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均持同样看法。

    “无证”就业: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对于毕业生没有原件影响找工作的担心,李欣告诉记者,学校给学生出具了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证明由于学生还未还款,委托学校暂时保管其毕业证和学位证。“证明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起使用,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影响学生就业的情况。”

    用人单位对此持何态度?一家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原则上公司会审验毕业证原件,“但为了照顾这些贫困生,让他们有服务社会的机会,我们也可以认证复印件”。郑州一家私营企业经理鲜伟铭表示:“公司招聘员工时更注重个人综合素质,学位证和毕业证不是考查员工的唯一标准。”

    而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司法考试等国家统一考试往往要求报考者或者面试者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这种情况怎么办?

    李欣表示,河南财经学院目前仅有4名毕业生因为用人单位要求审验毕业证原件找到了学校。一名学生在焦作参加公务员考试,审核资格要求审验考生毕业证原件,学校去电说明情况后对方不再坚持审验原件。剩下的3人,一人应聘四川一家保险公司,两人参加司法考试。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效后,李欣采取了“非常措施”——她把毕业证给了学生,告诉学生,她个人愿意借给他们归还贷款的钱,如果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款,她将替他们还款,但这些学生在用完后都把毕业证又寄了回来。

    银行提醒:违约者将入银行“黑名单”

    国家开发银行是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唯一合作银行。昨日,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助学贷款处了解到,截至2006年底,按照新模式,河南共发放助学贷款11.1亿元,资助困难大学生23.6万人,提前还款率达到42%。

    在新的模式下,如果不按时还款付息出现违约,会对学生产生什么影响?

    根据助学贷款合同,如果违约,银行、学校和教贷中心有权在不通知学生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机构。同时,借款学生的信息将与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接。

    据了解,就在本月16日,因毕业后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北京林业大学11名毕业生被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海东支行告上法庭。在此之前,曾有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毕业生也以同样原因被银行起诉。而去年6月10日,我省媒体上也公布了部分未偿还贷款学生的名单。

    “如果不诚信记录被输入银行数据库,学生今后的房贷、车贷、信用卡透支等都将受到影响。”助学贷款处一名工作人员说。

    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张可告诉记者:“个人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一旦不诚信记录被输入,就等于上了各家银行的黑名单,以后想办理信用卡或者透支就难了。“

    殷切希望:学生自强制度完善

    翟言威是在河南财经学院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勤工俭学的大二学生,入校后他申请了一笔6000元的助学贷款。除了勤工俭学,他还常利用节假日出去打工,他对记者表示,自己“有信心在毕业后的两年内把贷款全部还上”。

    王一硕,我省第一位提前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2000年考入河南中医学院读本科时,他申请了2.4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2005年12月15日,距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靠自己的力量提前归还了贷款。“欠钱要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王一硕认为,有些学生刚毕业,生活比较紧张,可能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但我相信,如果有钱,他们肯定会还,因为银行和学校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们”。

    喻剑告诉记者,在去年的9800多笔贷款中,已有超过一半的学生选择了提前还款,“这说明学生是有诚信意识的”。

    “除了诚信教育,制度上也应该更完善。”采访中,不少高校负责人都提出了这一问题,他们拿个人贷款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个人去向银行贷款,会有相应的财物做抵押,而且有完善的制度可循,人们会自觉地按时还款,“那么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面能不能出台一个更完善的制度,让学生也自觉地还款”?

    新助学贷款模式融合了学生、银行、学校、教育贷款管理中心4方,学校部分承担学生“违约”风险。(路红 谭萍 魏浩)

     

责编:陈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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