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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后 还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办失业证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8日 09:3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专题:关注2007届毕业生就业

    昨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提出,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免费办理《失业证》;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通知》提出,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开设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都将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报名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等。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劳动部门将免费为其发放《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并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和帮助落实扶持政策。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将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从今年三季度起,四川省各地每季度将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填写《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统计表》,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础台账。

    实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由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定期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四川省成都、南充、泸州等高等院校较多的重点城市,将作为劳动保障部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联系地区。对失业时间较长或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以及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中未就业毕业生,将实行重点援助,开展“一对一”的服务,通过逐户逐人地上门帮扶,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力争使返回原籍登记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在年底前基本能实现就业。(记者彭永生)

责编:陈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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