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涉及多项贪污案件,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已完成卷证整理,确定24日上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届时陈水扁是否再度羁押、延押,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陈水扁家涉及“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给款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台北地院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与吴淑珍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北院23日指出,特侦组和被告已分别提起上诉。在收到特侦组上诉部分,被上诉的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前扁办专员陈镇慧、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等7人。
在被告提起上诉部分,北院表示已收到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蔡铭哲、郭铨庆、前科管局长李界木、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嫂嫂陈俊英、前扁办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扁办主任林德训的上诉状,仅未收到陈镇慧与扁家友人蔡铭杰2人的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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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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