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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里职务犯罪新动向,再次证实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都可能导致腐败。而且,高校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使命,在这方净土上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容易导致社会对高校的信任危机,产生消极的影响。
法谚曰:“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甚于惩治犯罪。”因此,减少高校职务犯罪,监督预防是关键和根本,建立一个可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是当务之急。基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托检察机关建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机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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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高校职务犯罪良策
如何有效遏制和预防高校职务犯罪是当前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一些司法界、教育界的人士认为,对高校腐败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打击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应成为高校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有关部门应督促高校建立并完善财务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学校财务决算等制度。
一些司法界人士建议,要坚持软性教育的常规性,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和法纪教育相结合,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干部惜权、慎权,把腐败的欲望和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高校有关负责人应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起到廉政预警的功效。
有关专家还建议,司法机关要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治理的措施和对策;检察机关应加大查办案件和打击的力度,既要打击高校腐败,又要严肃惩处行贿行为,并协助高校抓好反腐败工作和法制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合作,了解和掌握高校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精神状态,研究分析行业、系统职务犯罪的状况,提出治理的对策,以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高校的职务犯罪。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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