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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年内将出台 强制收治精神病人需复诊

 

CCTV.com  2009年06月16日 08:3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网   

  一个可怕的情况是: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救助无门,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被认为有精神病。你会像犯人一样被关起来。

  深圳女子邹宜均,就这样被与她有利益冲突的母亲和哥哥送进了白云心理医院。

  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则被与她有利益纠纷的妻子送进了广州市脑科医院。

  今年3月2日和11日,邹宜均案和何锦荣案分别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和荔湾区法院开庭,被诟病多年的精神病院收治乱象再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邹宜均与何锦荣都认为,是精神病院为了钱,才不顾职业道德,强制收治了他们。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被告医院只对付款人负责,坚持“谁送来的,我们就对谁负责”,把收治的患者视作送治人与医院之间合同的“标的物”。

  他们认为,疯了的不是他们,而是没有精神卫生立法约束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

  省精神病研究所所长贾福军承认,精神病患者可强制性住院的收治惯例,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医院从来没有被授予抓人的权力。医院也没有能力与责任去认定送治人与被送治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这确实给别有用心者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这也是需要规范目前的精神人送治程序的根本原因所在。”

  “《精神卫生法》草案很糟糕”

  如何找到一揽子解决当前精神病救治与管理方面难题的方案,成为有识之士的追求。

  传说中的《精神卫生法》被各界寄予厚望,此法已历经24年共十次修改,可谓好事多磨。

  5月21日,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生导师刘协和透露,最新修改的《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出,《精神卫生法》最快有望在年内出台。

  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组成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近日也透露,《精神卫生法》草案,有望规定强制收治精神病人需要复核诊断。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医生诊断后,应有一道复核程序,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住进“疯人院”。

  但已经看过最新草案的律师黄雪涛认为,(让)医生自己复核,缺乏纠错的内在动力,无真正的纠错功能。“更何况医生没有审核利益冲突的能力,没有判断利益冲突谁是谁非,谁说真话、谁说假话的专业能力。让医生决定谁应该被强制住院,是把医生推向不义,他们也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职权。”

  黄雪涛认为,“草案很糟糕,基本上是确认现行的做法。”

  “虽然草案已经历经24年的修改,但仍然不能避免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排除出现‘恶法’的可能,立法还不如不立法。”她建议,最理想的设置是,由法院决定实施保安性强制住院治疗。但根据目前国情并借鉴外国做法,精神卫生法可规定由公安机关经法定程序决定实施保安性强制住院治疗,这和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类似。

  “差钱”致法律难产

  除去这个问题,也有专家认为,《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律条文难制定,而是政府无法确保大量的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

  作为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起草人,贾福军觉得,“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对于精神病院国家一定要投入,精神卫生事业要由国家专门养起来,要像疾控中心一样参照公务员管理。”

  “以后对精神病医生的考核也不能以钱来考核,而是以工作量与工作标准来衡量,钱要由政府出。只有这样,精神病院才能搞好。”

  贾透露,“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将从政策层面规定各地政府在精神病患者就医、报销时的责任,精神病人将通过看病报销来实现精神病的免费治疗。目前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

  “我们测算过,如果政府在三至五年内投入30亿,就能解决精神病人看病的所有问题。这几年,广东每年投入只有1500万,主要用来补助非珠三角地区的精神病医院,新医改实施后,期望能有更大的投入。目前,我们正在做相关计划。”贾福军认为,我们医疗卫生事业长期欠债,尤其是以精神病院为代表的特殊类型的医院更是如此,生存尚且难保,谈何发展。

  “当然,这个卫生欠账,并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事情,有时候,他们也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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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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