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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送治不规范使得精神病院饱受诟病

 

CCTV.com  2009年03月25日 16:4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问题之源:送治不规范

  究竟谁有权宣判“精神病”?在这个问题上,精神病院正在受到多种社会角色的制约

  文/ 王婧 李响 李佳

  邹宜均案再次将精神病院的强制医疗问题放在媒体的聚焦灯下。

  此前,精神病院介入家庭纠纷的案例已不在少数。2005年,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被妻子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2006年,重庆江津姑娘小玫和继母吵架后被同样被舅舅送进了这个机构。

  精神病院同样介入了官民纠纷。影响最大的是2008年,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

  在这些案例中,被强制治疗的人均称自己没有精神病,是正常人。

  “异类”的圈子?

  1898年,美国人约翰·克尔在广州创立了“芳村惠爱医癫院”。这是中国第一家精神病院。此前,这个古老的帝国没有专为精神病人服务的机构。关于疯癫的认识,人们只是认为受邪气、冤孽所致。

  约翰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他坚信精神病人是上帝的罪人,理应受到惩罚。其中最常用的办法是捆绑或鞭笞精神病人。基督教的驱魔思想与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不谋而合,这仿佛是人类初期对于疯癫的一致态度。

  时至今日,在中国的农村,这种做法依然屡见不鲜。

  欧洲对于疯癫的态度借鉴于麻风病。把麻风病人隔离起来,并在十字军东征结束后切断了东方病源。麻风病退隐后,但附着于麻疯病人形象上的价值观和意象,排斥麻疯病人的意义影响深远。

  这致使对于疯癫的态度必须首先划入一个圈子,然后才能加以排斥。

  2008年,《凤凰周刊》在湖南省调查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死亡时,也意外发现了中国部分精神病患者生存状况与此类似——“先是被家庭当累赘,抛弃到社会;继而被一些地方政府当影响市容市貌的垃圾驱赶,相互抛弃永不停止。”

  精神病院把社会的“异类”圈在一起。却又使得高墙外的正常人对精神病人心怀恐惧、厌烦、回避。

  2006年,重庆江津姑娘小玫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随即诊断其为精神分裂症和有人格障碍,并进行5天的强制治疗。自认为没病的小玫为此奔波两年,希望寻求权威鉴定证明自己没病。小玫称,她就是为了让医院更改患有精神病这一结论,让自己回到正常人圈子中来。

  邹宜均也称,“我不想顶着一个莫须有的‘精神病人’名声过一辈子”。

  谁有权宣判“精神病”?

  根据中国卫生部疾控中心2009年初的统计,中国有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人口总数超过1亿,其中千分之五属于重症精神病患者,但7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长期得不到正规的系统的治疗,他们或者被锁在家里,或者流浪街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一再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强调,社会对精神病的理解普遍存在误区。“不是蓬头垢面,胡打胡闹的人才是精神病。实际上有相当多的精神病,他只要不涉及精神症状,别的都正常”。

  那么,对这些“别的都正常”的精神病人,如果他自己不承认自己有病,究竟谁有权宣判他是“精神病”?

  《中国青年报》2007年10月31日报道,因为反映家庭暴力而被诊断为精神病人的江帆,7年后才见到改变自己命运的司法鉴定书。而最初对她做出精神病鉴定的,却是开封市有关领导的一则指示,该指示并载入了市委办公室的红头文件。《新京报》则报道了另一个极端的例子:2008年,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其主治医生后来接受采访时说,镇政府带来鉴定书,只能按精神病治。

  而在邹宜均被强制送往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第三天,《南方都市报》报道此时之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开始感受到压力,要求家人接她出院。收治重庆江津姑娘小玫的精神病院在当地法院的调节下,最终修改了当初的精神鉴定,称小玫没有精神病——精神病院的社会处境,可见一斑。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司法精神医学的何恬副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介绍,英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正在发病的精神病人,如果没有危害,他不愿意接受治疗,不可以强制。中国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刑法里只是模糊规定了在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实施强制医疗,但究竟什么时候是“必要”,并不明确,由是带来收治上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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