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解决方案,使这些孩子和同龄人一样,享受到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约有1.5亿人,这些人员的子女,大约有600万人被带到了城市,还有2200万人留在了家乡,总数约占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
路甬祥说,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目前虽然已确定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但接收的公办学校在数量上仍不能满足需求。而一些民办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又存在着经费困难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未经批准的学校,这些学校办学条件差,教育教学质量低。
在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失了正常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在监护和健康成长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关注的问题。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居民一样,都是城市文明和财富的创造者,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路甬祥说。
路甬祥提出,流入地政府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城镇化建设的高度出发,多尽一些责任,多增加一些投入。同时,流出地政府也应加强对流出人口子女受教育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路甬祥指出,政府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此外,还要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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