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13日 00:47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谁是“禁电”的背后推手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一■本报记者 傅旭明
中国经济时报讯 广州市2006年年底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引起媒体高度关注。然而,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
据媒体报道,和前些年珠海等地“禁电”一样,广州和常州的“禁电”都引来了广大民众一片反对声。那么,这样的地方政令是怎么样出台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地方政府排除“阻碍”力推禁令?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警利益驱动?
记者在广州采访期间,一些市民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始作俑者就是广州市交警。一些市民认为广州交警明知道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挣钱吃饭”的工具,即使禁了还要用,所以禁了可以多罚款。而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则认为,交警先是禁止摩托车后又禁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更多的人去开汽车,汽车多,汽车罚款就越多。
5月21日,记者和广州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问题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推荐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记者和广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新闻科取得联系,希望了解广州市禁电半年来执行情况,以及禁电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效应。张伊涛科长在确认记者身份和采访话题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她表示,“禁电”是广州市政府的决定,涉及很多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只是执行部门。至于市民对交警的质疑,她表示否认,她说广州市早就已经不给交警下派执行罚款指标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广州,对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交警执法时随意性很强。一位名叫李钊涛的电动自行车主向记者出示了从化交警大队街口中队给他同时开出的五张罚单,总罚款2500元。李钊涛说,他干脆让交警把车拉走,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伴也骑着同样的车,在下一个路口只被罚了50元后,被交警放行。
经过多方努力,6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交警支队张军(化名)警官表示愿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同事们在执勤时对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大多是罚款的方式,一般是看事主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车,如果是超标车就要扣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罚款,一般50元。要是他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就要再多开一张罚单,再加50元。记者问,你是怎样判定他的车是否超标,他回答说,主要靠目测。他说,有时也不看是不是超标车,都扣下拉回去专门部门检测。对于“禁电”是交警利益驱动的说法,他“大呼冤枉”,他说,广州市交警和前些年不一样,前些年的确有罚款指标,而且在“禁电”前,交警部门中当时就有反对意见,毕竟这是老百姓出行的工具,很方便。他表示,很多警员家人都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己在下班后也骑电动自行车。他
还说,社会上老百姓把“禁电”归罪于交警部门并不奇怪,因为各方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体现到了出面执法者的身上。他还透露,目前正是“禁电”巩固阶段,上级领导有指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需要做宣传报道也要统一部署。
“单是交警,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张警官意味深长地说。
汽车集团诱逼政府合谋?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广大消费者普遍认为,广州出台“禁电”令主要动力是汽车工业给广州市政府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被称作电动自行车代言人的浙江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广州“禁电”实际上是政府和汽车集团的合谋的结果,先是“禁摩”然后“禁电”,目的就是为汽车产业腾出利益空间。
记者调查时还听到坊间盛传:在广州“禁电”前,某汽车集团以赠送200辆汽车给广州市政府和广州市交警作为推动“禁电”的条件。
5月21日,记者向广州市委宣传部求证时,有关负责人指责这一说法是“空穴来风”。记者和张警官谈起此事时,张警官并未正面否认,但他说这和广州“禁电”没有因果关系。
一位广州的媒体朋友告诉记者,这在广州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他帮记者找到了前两年的有关资料。
2003年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都报道了这样的消息:“20辆崭新的飞度警车整齐威武地排列在广州市政府广场,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赠送飞度警车的仪式隆重地在这里举行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等出席了赠送仪式。张广宁在赠送仪式上高度赞扬广州本田公司的义举,号召社会各阶层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对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4年9月2日《南方日报》又报道说,“15辆新‘飞度’警车在广州大学城首批大学生进城开课同一天交付大学城小谷围派出所和小谷围交警、巡警中队使用。”
汽车企业赠送汽车和“禁电”令是否有因果关系,广州市有关领导并不避讳。据《羊城晚报》1月25日广州“两会新观察”报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伟宪在今年广州两会参加人大分组讨论后与记者闲聊时说:“我个人不提倡用单车代步,这是社会倒退。”他认为,自行车应该作为一种体育锻炼工具,而不是代步工具,“从头走老路是不大现实的”。他说,在国外,人们经常都是把自行车放到汽车上,载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再下来骑自行车锻炼娱乐。
而在“禁电”前一年,“2005年中国?广州?汽车论坛”来自政府部门、各大汽车企业的领导和决策者刮起一场“头脑风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致词表示,广州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市政府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产业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要实现汽车企业乃至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首要是抓好法制环境,他还表示,广州要借2010年举办亚运会之机,在未来五年把广州建设成为更适宜创业居住,更适宜汽车产业发展的城市。
在此次会议上,丰田汽车公司社长稻叶良砚表示,2007年以后丰田在广州进入“事业的扩大”阶段,将把广州作为丰田在中国的核心节点。今年广州汽车工业冲刺产销80万辆。
据了解,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广州汽车工业连续出现高速增长,产值和利润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50%。2005年广州轿车产量跃居全国第二,并将在未来两年以强劲的增长挑战上海的第一地位。
据悉,广州早就已经确立汽车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广东省也已经将汽车业列入全省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广州市发展汽车产业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2004年汽车产量比1998年增长了28倍,产值增长14倍。2005年在全国汽车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广州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849.48亿元,同比增长34.2%,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25.4%。2005年广州市每百户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上年的4.0辆提高到6.3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在禁电前满打满算只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利润又低,怎么能去和800多亿元比?”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感慨道,“可是那么多的低收入老百姓需要电动自行车呀。”
谁在操纵“假民意”
何小华反对“禁电”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广州市政府也拿出一张“王牌”,既堵住了何小华们的嘴,又让公众“臣服”。
在广州实施禁电的前一天,广州市政府通过本地媒体公布了一份《万户电动自行车管理民意调查》,称“七成市民赞成禁电”。“这是由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民意调查,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结果显示:(1)公共汽车是目前市民出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公共汽车:59.1%,自行车:14%,步行:8.4%,摩托车:7.6%,私家车:4.2%,地铁:3.5%,电动单车:1%。(2)大部分受访市民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支持:70%,无所谓:13.7%,不支持:16.3%。(3)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影响不大。没影响:58.5%,影响不大:32.2%,影响较大:5.6%。
而5月20日和21日,记者在广州天河区林河西横街附近对市民进行随机访问,结果显示在“禁电”前,30人中,16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选择公交车出行,8人骑自行车,4人骑电动自行车,1人骑摩托车,1人步行。30人中,27人反对“禁电”,2人表示无所谓,1人表示支持。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在“禁电”令推出之前,还举行过三次听证会。据了解,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代表,以及包括教师、医生及IT行业员工在内的“市民代表”,就“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进行了讨论。但没有一家媒体对这两次征求意见会进行任何报道。
然而,今年年初,1月26日下午,曾德雄、王海红等的六位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又联名向这次人大提交了“关于举行公开听证会、确保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民意基础的建议”。代表们认为,鉴于禁电一事影响巨大,众说纷纭,参与提案的代表们建议再次举行公开听证会,以确保此一政策的民意基础,并保证此一政策能切实推进,平稳落实。
对于听证会,代表建议:第一、听证会由市人大主持进行;第二、参与人员包括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市民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曾德雄认为,所有的意见都应该得到充分表达,平等交流,同等对待。
5月21日,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并向记者介绍了广州“禁电”以及为此举行的三次听证会的始末。
何小华告诉记者,2006年4月,广州市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体公开表示,“从8月1日开始”在广州全市禁止电动自行车。2006年5月23日,上午为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潘建国的接待日,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代表与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代表共同前往广州市政府信访办,提交协会对广州市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但是,出来接待我们的却是另外的一位同志。他受潘主任委托,向协会转达了如下信息:一,有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不属潘主任管理的范围,你们或者可以去找公安部门;潘主任不接待你们;二,广州市政府已经决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将从8月1日开始”,当日下午即召开市有关部门的会议部署禁车的工作;三,你们对决定如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则通过该同志表明了如下态度:一,对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绝不仅仅是“道路交通”的问题,直接找交管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省人大的条例里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必须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三,我们准备了一份《关于在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放行上路的建议》,请转交给张广宁市长。该同志表示,将把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转达”。
他说,然而,在次日的媒体上,却看到这样的报道: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昨天在信访接待的时候表明,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是“行”还没有定论,而且政策的出台也没有时间表。同时还表明,广州市有关部门将会就电动自行车的“禁”与“行”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后来,6月5日和9日,广州市公安部门举行了两次“座谈会”,我们从媒体得知,5日的座谈会共31名代表列席,其中包括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的代表,也有司机、教师、医生、及IT行业的普通市民;6日的座谈会有30名市民代表其中有企业职工、教师和社区群众等。而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以及广东省自行车协会都不在邀请之列。
何小华说,我们听说6月12日将举行第三次,并且也是最后一次座谈会。广东自行车协会决定“自行前往”。当我们行业协会的代表向主持方(广州交警)表白身份之后,主持方表示“可以参加”。在会上我们得知,当天到会的主要是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交和地铁部门的代表,以及广州市政府各部门的代表。
他说,主办方给我的发言时间很短,我们行业协会的代表未能全面系统地表述对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的主张,仅就四方面粗略而简要地表明了看法:1.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具有国家标准的、安全的交通工具,至今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它不安全;2.需要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是广大的普通市民,特别是那些中低收入的市民,禁止了电动自行车将加大广大市民的出行成本,不利于甚至会妨碍中低收入市民的脱贫致富。3.现在有许多市民,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认识并不正确,在这种情况下对电动自行车做决策,无法公正,绝难科学。4.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是广州市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补充,它好比人的末梢循环系统。在第三次座谈会上,广州市有关部门还表示,还将委托民意调查机构进行民意调查,然后,将起草有关文件上报省政府。
“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民意调查结果”何小华激动地说,“这显然是‘假民意’!”
常州“禁电”为摩托车让路?
如果说广州、海口、珠海等城市“禁电”是为了汽车工业发展,是“先进”的表现,那么常州市出台禁电令却显得有点“落后”,因为常州推出“禁电”令是为了给摩托车产业让路。
4月底,记者就与常州市政府宣传部门取得联系,但有关负责人都以媒体已经报道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随后和常州市自行车协会取得联系,协会负责人谢先生答应将在上海接受记者采访。
5月4日,记者在上海自行车国际博览会上,采访了多位常州电动车的企业负责人,询问常州禁电的原因,得到一个惊人的答案:常州市政府为了吸引一家大型摩托车企业落户,该企业的条件是禁止电动自行车。
为了证实该消息,记者立即和常州自行车协会谢先生取得联系,原本热情的他忽然态度冷谈起来,称“常州禁电事件目前进展平稳,协会一致决定保持低调”不愿意继续接受采访。5月5日上午,记者追踪谢先生到了无锡,在那里记者见到他,他还是不愿意多谈。
当天下午,记者巧遇正在无锡参加活动的江苏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他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介绍说,去年下半年,某大型摩托车企业要到常州市投资,该企业提出希望政府禁电,市政府就让有关部门汇报常州市电动车的现状,该部门报告称常州市电动自行车不足3万辆,有关领导协商后决定今年停止给电动自行车上牌。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得知后积极反映,立即组织准备常州市电动自行车现状的报告送交常州市政府,当得知江苏省的苏州、常州、无锡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动车生产基地,常州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达30万辆,并解决相当部分市民和外来农民工的就业时,市政府有关领导表示重新考虑“禁电”政策。
5月6日,记者在常州街头进行随访,这里马路上电动车随处可见,一些消费者告诉记者,虽然已经禁电了,但交警并不拦截处罚。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他还没有接到执行有关处罚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正如另一位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那样,所谓“进展平稳”,其实就是政府不撤销也不执行,就当禁电令没有推出过。
“要是广州市政府像常州市,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像江苏省自行车协会……”何小华得知后慨叹道。
责编:石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