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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家对2010年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审慎乐观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03日 21:0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 江国成 张毅)部分中国专家认为,只要各地认真落实中央政府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过制度创新和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中国完全能够实现“十一五”(2006-2010)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从3日公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来看,国家把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作为突破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目前,中央高度重视、许多地方政府积极执行中央政策。虽然任务艰巨,但2010年,中国“肯定能实现上述节能减排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和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齐建国表示,目前,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政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的能力比较强。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中国制订了具有约束性的指标,将节能减排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一些地方政府立下了节能减排的军令状,充分表明了政府的决心。

  他说,中国通过制度创新,开始重新构建资源产品价格形成制度,稳妥上调能源、水等资源产品的价格。中国在煤炭大省山西开展试点,对每吨开采的煤炭征收可持续发展资金40元,而过去仅征收4元左右的资源开采费。中国还采取政府补贴的手段,鼓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这些措施提高了能源和资源产品的价格,有利于鼓励企业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他说。

  除加大投入,研究开发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装备外,中国还采取生产能力替换的新制度,提高了地方政府在钢铁、水泥、化工等领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的积极性。

  齐建国说,在钢铁生产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唐山市政府允许大企业利用耗能少、污染物排放少的生产设备替换小企业高耗能、高污染设备。

  他说,中国并不缺乏削减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的成熟技术,只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就可以增强企业削减污染物排放的能力。例如,电网现在允许电厂每度电加价1.5分,用于购买、安装和运营脱硫设备,明显提高了电厂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积极性。

  中国去年未完成年度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任务。对此,韩文科表示,这和一些地方为保护地方利益,对节能减排工作不太重视,钢铁等一些高耗能行业产能增长过快,以及节能减排政策发挥作用的滞后性有关。

  齐建国认为,淘汰落后企业以及安装或建设除硫和污水处理设备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越来越多的落后企业被淘汰,在建的大型环保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陆续投入运营,中国节能减排的成绩将越来越好。

  他说,目前,中央执行节能减排方案的态度“很坚决”,一些省份执行中央节能减排政策的态度发生了积极变化。“随着各项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开始发挥作用,我对2010年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充满了信心。”

责编: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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