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张毅、王优玲)“十一五”期间,中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将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其中2007年要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要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
《方案》提出,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中央企业要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今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取得成效后向全国推广,力争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形成6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研究推行发电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实行按边际成本上网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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