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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重庆:高温下的关怀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4月12日 10:59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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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

   

    主持人:关于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法规,只是重庆市政府出台的,那么我国整体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立法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政府实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其实,随着全球气温升高,重庆去年的高温已经不是偶然现象。同样是在去年,从6月中旬起,先是陕西西安的最高气温达到42.9℃,比历史最高气温41.8℃还高1.1℃。接着,北起山西中南部、河北、京津地区,东到山东中西部、河南,南至安徽、湖北、四川东北部,都出现了35℃至37℃的高温,形成了一大片火红的'高温区'。在这样的高温条件下,如何既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又不违背用工单位的规定,成为让许多劳动者头疼的问题。

   (街头采访:)

    打工者:要是工厂让你干活你不做,那行吗,干活拿工资得听人家的。

    协管员:我们也得根据领导的指示。

    市民:不能请假。剪 请假没有工资发。

    打工者:补钱最好了。

    市民:就希望熬点绿豆汤还可以解暑降温。

    农民工:往后推迟时间,打比方要是下午要是两点上班,推迟三点或者三点半。

    当气温为20度左右时人体感觉最为舒适

    当气温不超过皮肤温度平均值32度时人体基本可以适应;

    当气温达到39度左右时人体可能出现散热困难、中暑等反应

    近年来,随着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要求管理人性化,各地有关部门也逐渐将高温关怀纳入了劳动保护的视线。2005年,深圳就已经出台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应停止工作;停工期间工资按80%支付。"但是,这些毕竟只是地方性法规,其他地区难以全盘照搬。究竟是应该各地都像深圳、重庆这样颁布地方性法规,还是应该统一一部全国性法规,各界也是说法不一。

    记者:一些地方法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他必须在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的法规的框架下来制定,另外他要有一定的程序,另外一旦全国的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包括标准出台了,那么这地方的要执行国家(的规定),是这样的一个关系。

    主持人:其实,任何一部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都可能涉及到,比如缩短工时、提供高温补贴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用工单位的成本。如何平衡其中的利益关系,使各方面意见达成统一,也是有关部门要解决的难点。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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