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恩柱:《物权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4日 12:00 来源:中国网
专题:2007全国两会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4日 12:00 来源:中国网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针对央视记者提问《物权法》这部法律出台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什么影响的问题,大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回答说,“关于《物权法(草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我要指出,《物权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制定《物权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改善,普遍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的私有财产”。
他说,“《物权法(草案)》通过规定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激发他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这里我举几个例子,例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
“又比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减轻了人民群众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的负担”。
“又比如,《物权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增加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押,基金份额可以质押,应收账款可以质押等”。
姜恩柱强调,制定《物权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物权法》的通过,必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闫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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