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法院民事案件逾三成调解结案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7日 20:17 来源: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7日 20:17 来源:
新华网济南1月7日电(记者田雨、赵仁伟)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626249件,同比上升0.3%,诉讼标的金额5229.9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00114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的33.1%。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2006年以来,全国法院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指导下,正确处理司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通过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促进村镇邻里关系的和谐,维护社区乃至社会的安定。
肖扬提出,今后,要加大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要注重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权,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要片面追求判或调的比率;要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行执行中的和解;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编: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