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部门联手监管煤矿 奖惩有“新规”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5日 14:19 来源:
来源:大众日报
煤矿生产,安全为天。今后,山东省煤炭系统将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
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大中型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零星事故,实现山东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发展,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加强大中型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决定八部门联手,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并将之作为煤矿管理者职务晋升和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煤矿开采条件越来越复杂,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越来越薄弱,这已成为当前山东省大中型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今后山东省将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大中型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煤矿企业领导的年薪将与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挂钩,煤矿企业内部也要制定与安全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集团将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同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还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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