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山西省连续发生2起煤矿特大事故和2起特别重大事故,已造成102人死亡。对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通知,责令山西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迅速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状况。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的。
据了解,从10月24日至11月12日,山西省发生的4起重特大事故是:
10月24日,太原市万柏林区耙沟煤矿井下掘进头发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
11月5日,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矿在井下51108进风巷切眼开启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今天安监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称,47名矿工全部死亡。
11月7日,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冀家沟村土圈头煤窑井下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11月12日,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昨天已证实,井下34名矿工全部死亡。
对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令山西省有关部门坚决纠正思想松懈、盲目乐观的倾向,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并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11?5”、“11?12”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调查,迅速缉拿逃匿矿主和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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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