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随着越来越多的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以非原产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工商总局今天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查这种不法行为。
为了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这样的标注进行区分,并注明产地;另外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经营者必须在水果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对假冒台湾水果和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
据了解,自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后,沿海省区一些水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将本地生产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另外,一些果农引进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水果,以台湾水果名义在市场上销售。这些行为都影响了台湾水果的品牌形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责编: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