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30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的第五审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由于物权法关系大家的切身利益,因此,它的五次审议一直受到高度关注。在新的物权法草案里,大家关心的七十年后私人住宅到底归谁所有等问题,得到了明确。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因此,按目前土地政策规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因此,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价款实际上包含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和房屋本身的建筑费用。新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你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除土地外,目前的房屋你是一直享有所有权的。
对于今后如何缴纳土地使用费、以及费率问题,李连宁委员表示,这些问题将由国务院规定并对社会公布。此外,新物权法草案在明确对国有、集体和私人产权平等保护的原则下,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涛:这对目前一些地方、一些人,利用企业转制、关联交易,低价转让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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