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
是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代表人
他们是中国检察官
清正廉明,忠于职守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如何让司法和民意良性互动
这位检察官以生动案例清楚阐释
他叫王勇
是 CCTV 2018 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王勇是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二处处长。工作以来,他多次成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十余次立功受奖。
但其实,王勇并非法律科班出身。
王勇曾在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做了 5 年会计,但他一直对公诉席十分向往。隔行如隔山,如何翻越财务与法律之间的大山,王勇没被吓倒。
他当年的同事说,那段时间,王勇总是捧着厚厚的法律书,别人喊他根本听不见,跟丢了魂似的;家人也常说,那会儿一下班,他就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大声背诵法律条文、朗读起诉书,邻居还以为家里有人要参加高考。
“对于法律知识,我就像一块干海绵,吸收特别快。”王勇说。
通过一番努力,王勇通过初任检察官考试,2001 年,他通过双向选择,如愿以偿地干上了公诉;2007 年,王勇被选调至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工作。
近年来,他参与指导办理的常熟顾春芳集资诈骗案、外地垃圾非法倾倒太湖案等六个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网信办、《检察日报》等单位评为当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个人撰写了《程序性辩护的庭审应对》等,近二十篇文章;主编及参与编写了《公诉人出庭的方法与技巧》等四本著作。
王勇还在《法律读库》等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刑法修正案(九)学习之初体会》、《不要仅盯着<贪污贿赂解释>中修改的数额》等几十篇点击量过万的业务文章。
“公诉席就是我的战场。”
今年夏天引发舆论热议的“827 昆山反杀案”中,他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将“什么是正当防卫”向人民群众清楚阐释,让案件成为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公开法治课典范。
2018 年 8 月 27 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与顺帆路交叉路口,一辆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一辆自行车剐蹭,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与骑车男子于海明发生争执。
刘海龙返回车内,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 7 秒。
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 2 刀均未砍中,其中 1 刀砍中汽车。后刘海龙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 24 小时,王勇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与侦查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了 1+1>2 的效果。
在介入初期,他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十六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
在查明事实后,他及时撰写了七千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提供给上级参考,为该案最后定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9月1日,他先后参与起草昆山的《警方通报》《检方通报》。两个《通报》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分析意见》,对于海明的行为做出了层层剥茧、严丝合缝的说理,以生动案例系统完整阐释正当防卫,备受好评。
当日,仅省检察院意见被各大网站、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总计达45000多次,总阅读量达数亿次。
昆山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到全国各地网民自发寄来的锦旗六十余面。
“把防卫者的利益,作为我们法律保护的优先利益,首要利益。这是我们向社会传达、传递的最重要的一个价值观。”
王勇,让“昆山一小步”变成“全国一大步”。
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模范检察官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全国十佳公诉人
……
这些称号的背后
是他对本职工作的热爱
对人民群众的负责
如今,他被提名为
CCTV 2018 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他的事迹值得被更多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