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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为了确保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昨天(25日),商务部、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境内投资主体在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中,应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的原则,向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
商务、金融、国资等主管部门按照“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大原则,形成监管合力,减少对外投资风险。商务部还将定期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与此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建立健全相应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