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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芬
推荐理由
李芬,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芬同志一直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工作,她待人真诚热情,善于倾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标准。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她深深的体会到,不少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薄弱,为防止出现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情形,需要在法庭调查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改变简单坐堂审案的方式,不依赖当事人举证,能动司法,主动依职权调查举证,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最终把握和证明案件事实真相。18年来,所承办的1000余件案件,无一被发改,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达100%,真正实现了零发改、零差错、零瑕疵的工作要求。在勤奋工作的同时,李芬还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积极输送司法正能量。
李芬同志多次被评为岳阳市“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2014年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她以“巾帼不让须眉”之姿,一步一个脚印稳稳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无私奉献、坚守平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