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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主题是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可以说,在决胜全面小康关键时期召开的这次重要会议,意义深远。
党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进了党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的发展是喜人的,但我们党当前仍面临着“四大危险”和“四大挑战”的严峻考验,这一点也是不能低估的。经济建设上应该坚持的方向,队伍建设上应该遵循的原则,意识形态上应该弘扬的主旋律都是涉及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没有能力解决,最后可能会动摇我们的根基。
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经济发展,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立场鲜明地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等等,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年的经验,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的经验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将这些经验凝聚成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在于一个“严”字,也包括了发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不仅仅在于惩治,而要把全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中国共产党要接受来自三个方面的监督:第一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是党内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的的监督。
我们现在有很多制度和文件,但却存在制度和执行两张皮,只制定不执行的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表现在许多方面,包括制度要严,要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严格的制度之后,更重要的是要把制度落在实处。
制度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人的状况如何与制度建设的成效密切相关。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有高尚的理想信念,心怀人民群众的利益,抛开自己的私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要认识到,我们党是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是有力量的,谁都无法将他打不倒。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个规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领导干部做起。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更加纯洁,更加有战斗力。
理想信念是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的制度建设。一方面,从制度的建立来看,制度必须要符合客观实际和实践要求,要具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从制度的执行来看,制度确立了之后必须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要对制度怀有一颗敬畏之心,不然,这个制度就形同虚设,甚至比没有制度还要糟糕。
理想信念的作用对于制度的执行遵守是非常重要的。许多贪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在最初的工作中,他们甚至也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好事,但由于他们未能守住“第一步”,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就干这一次,没有人知道。殊不知,这就像抽鸦片,抽了第一口就一发不可收拾。
在制度规定和原则问题上,我们绝不能走出“第一步”。守住第一步,就要有敬畏之心。敬畏之心来自哪里呢?一方面要有制度提供一种约束力,要有监督;另一方面要靠自觉,靠理想信念的支撑,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本文作者系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文章根据采访录音整理而成,并经作者授权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