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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常鑫)记者昨天从北京警方获悉,从即日起,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京津冀户籍人员可在京津冀三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换领和补领业务。此外,北京警方已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有望在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业务异地受理。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市各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津冀人员在北京市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北京各个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的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据了解,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将以优质的服务做好京津冀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
北京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跨省对接机制。据介绍,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北京警方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业务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