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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走过了95年的奋斗历程,已有67年的执政历史,成就辉煌而卓著,执政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扎根中国大地、吸纳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独立自主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
第一,从执政地位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从历史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各个阶级都为中国的前途命运做过谋划,从洋务运动、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一批仁人志士奔走呼号,一时轰轰烈烈,但实践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特别是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屡屡恃强凌弱、欺侮中国,人民群众俨然对资本主义心怀不满、深恶痛绝。而此时,因十月革命诞生的苏维埃俄国,发表宣言同情中国人民的历史遭遇和现实斗争。中国的先进分子则从资本主义列强侵华行径和社会主义国家友好态度的对比中,深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是救国救民的鲜艳而崭新的旗帜。在历史的呼唤中,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不断深化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制定并完善民族民主革命纲领,领导人民群众经过28年的浴血奋斗,成为众望所归的执政党。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法律依据。早在井冈山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领导人民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现了多党合作,专门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党的执政地位获得了广泛认同;随后,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运而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获得宪法保障。
第二,从执政理念看,中国共产党主张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即始终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革命时期,为维护工人阶级利益领导了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为实现农民阶级的权益发动了如火如荼的农民运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土地问题为中心,喊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时代口号,毛泽东同志明确要求党员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柴米油盐等切身利益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推出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注重发展生产,号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实行精兵简政、减轻人民负担;而在解放战争时期,果断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可以说,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以土地为中心问题,始终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注重民生问题,始终着眼于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各项权益。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人民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扎实开展国家工业化建设,兴修农田水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向现代科学进军,开展扫盲工作等,奠定了国家发展、人民福祉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文化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又领导人民在时代号角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释放市场活力、完善民主制度、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这一时期也成为人民群众获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民生改善最快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可见,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始终践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