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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6年3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捷克布拉格会见布拉格市长科尔娜乔娃,并接受科尔娜乔娃代表该市赠予的城市钥匙。
三、创建中欧命运共同体新支点
中捷建设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与中东欧构架命运共同体的支点,也是中欧构建命运共同体的新支点。“16+1”合作是中欧关系新亮点,处理与发展好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是建构新型国家间关系的一种创举,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我们将中国一中东欧国家合作纳入“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框架,对促进“中欧共进,相向而行”建设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3月31日习近平在布鲁塞尔会见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时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欧是利益高度交融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在《中欧友谊和合作:让生活越来越好》的署名文章中指出:“中欧是发展之路上的利益共同体,中国将继续从战略高度看待欧洲,支持欧洲一体化建设,相信欧洲各国人民也将同样支持中国人民走好自己所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中东欧国家是欧洲大陆一体化制度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为欧盟成员国。在11个已入盟的中东欧国家中,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已经加入欧元区。尚未入盟的国家有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和阿尔巴尼亚,这些国家均以加入欧盟为对外政策的优先目标。这就决定了中国一中东欧国家合作是在中国一欧盟关系总体框架下的合作。它构成了介于中国——欧盟关系与中国和欧盟成员国双边关系之间的一个次区域大双边交往层次和平台,在丰富、完善中欧关系整体形态与布局的同时,也凸显了中国在对欧外交不同交往层面之间保持平衡和良性互动所面临的挑战。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同中东欧16国领导人会晤时特别强调:“中东欧国家是欧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和中东欧的关系也是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中欧关系,合作共赢是关键。2015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欧洲议会议长舒尔茨时也曾说:“中欧是命运共同体,双方互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要牢牢把握中国发展和欧洲经济复苏两大进程带来的合作机遇,围绕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把以贸易为主要驱动力的合作,打造为更全面、更强劲、更高端的多引擎合作。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三个对接”达成重要共识。中欧双方要尊重彼此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加强在改革等方面对话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把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理念贯穿中欧合作始终。双方要坚持通过平等对话和友好协商共同管控经贸问题,把贸易摩擦的火花压下去,让繁荣发展的火焰旺起来。双方还要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制定公正、合理、有效的国际规则。
习近平指出:“当前,中欧双方都在推进结构性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中国人民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不久前颁布实施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努力在未来5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欧盟正致力于保持经济复苏势头,大力提升欧盟经济发展竞争力。在此背景下,中欧双方发展战略契合度高、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中国愿同欧盟一道,发扬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中欧双方应当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断深化各自发展战略对接,加强在国际舞台上的沟通和协调,携手努力,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新形势赋予中国—中东欧、中欧友谊和合作新的战略内涵。习近平主席此次中东欧之行将给双方关系赋予全球性战略意义,进一步筑牢中欧“民心工程”和“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