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年报消息:昨天,市物价局、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02年上海市教育收费标准”,并为贯彻今年5月27日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决定,要求:8月25日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按规定将收费公示内容予有关部门备案;各类学校开学前(8月31日)要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公示内容
■ 教育收费公示的范围
目前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主要是:国家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力量办的学校参照执行。其他教育机构今年暂不实行统一公示制度,但也应向各级教育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收费内容。
■ “公示制度”的主要形式
各学校要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做到在开学前,让每个学生和家长都清楚该交多少费。同时,还通过物价局网站、校园网、学生(收费)手册、收费报告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公示。
■ 如何实施公示制度
本市教育收费公示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从7月初起到8月底新学期开学为组织落实阶段,主要为动员布置、学校按要求上报公示内容、学校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从9月份新学期开学到10月底为督促检查阶段,由各级物价、教育、财政和纠风部门对学校实施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处各种违规收费情况。
同时全市将开展“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活动周”活动,有关部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和处理市民投诉举报。对不按规定实行公示的将予以通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以及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乱收费问题由物价检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公示解析 ——借读费军训费伙食费定了标准
本次进行的“教育收费公示”,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学费、杂费、择校费、民办学校收费等,其中对“外省市学生借读费”、“军训费”等几个教育收费问题作了特别强调。
■ 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各公办中、小学外省市学生借读费的收费标准必须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沪价行(2000)第11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公办高中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初中250元;小学170元。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凡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做法,要立即停止并按全市统一规定向社会公示。
■ 军训不得收费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军训不得收费。在军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学生个人的服装、住宿、伙食费用,根据代办的原则,按实际发生额向学生结算,不得盈利;其他费用均由学校承担,不得转嫁给学生。
■ 学生食堂帐目要公开
学校开办的学生食堂应与教职工食堂管理分开,帐目分开,并建立学生食堂帐目公开制度,每月向学生公布伙食费收支明细帐目,接受监督。学生食堂结余应冲抵下月伙食费支出;超过5%的,应退还学生,不得用于向教师发放奖金和福利。
■ 综合高中学费
按主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一般专业1500元,特殊专业2000元,艺术类专业不超过4000元;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一般专业1100元,特殊专业1300元,艺术类专业2300元。
公信第一:暗箱操作?打住!
公示“学费标准”,最终目标:制约学校乱收费行为,为的是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公示尚未开始,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家长,结果却发现:杜绝乱收费,家长并不起劲。
听说各类大、中、小学收费标准将采用公示形式后,不少家长表示出惊讶和担忧。他们对此消息表示质疑:真的吗?真是这样吗?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一些成绩较差的学生家长来说,他们倒是希望学校多收些“议价生”,好给学习并不出色的孩子一次机会。家长王女士告诉记者:3年前,她的女儿为了进一所名牌初级中学,付给学校2万元赞助费,女儿最后进了这所公办学校的“民办班”,当时还真担心学校不收赞助费,不收女儿呢。
据了解,眼下本市学校主要分为三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公立转制学校。但是,为了合理合法地按等级收学费,一些公办学校采取了“一校两制”、“一校三制”的方法,即除了有就近入学的公办班,还开设了跨区招生的公立转制班和民办班,每一种班每学期的学费递增1000元。明知学费高,可家长们还是热衷于把孩子往公立转制班和民办班送,因为,他们认为民办比公办教学质量好。家长中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进一个好学校还不如进一个好班级。”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代价”。
事实上,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乱收费”,个别学校对此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家长们可以不付赞助费,而是赞助一些电脑、地板之类的实物也是可以的。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收起费来更为“张扬”,一年一万不算贵,价格还可“面议”。对于成人教育来说,“花钱买学历”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一些成教学生宁可多出些费用,但是希望学校出考题要“松”,让他们好“混”一些,还有一些缺少文凭的企业家,甚至主动提出“赞助”以求学校“破格”录取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表面上大家都可以做到,但是,也不排除今后仍然“暗箱操作”的可能,杜绝学校乱收费,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其中,家长的监督作用尤为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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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7日,广州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听证会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并于16日在天河大厦召开听证会,然而,随着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方案的公布和针对收费方案的听证会陆续召开,家长们发现,原先各种名目的收费几乎一项不少,统统还要交!对于“一费制”的不解,使得许多家长提出了质疑:
—— “其他事项”是个无底洞?学生家长质疑一费制
—— 一费制收费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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