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教委获悉,从即日起到8月25日前重庆市所有学校都必须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之于众。如果不进行公示或者收费超出公示内容,家长和学生均可拨打63874712电话投诉。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起,重庆市将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因此,市教委要求所有学校都要在最后期限前,在显著位置和缴费场所对各项收费“张榜公示”。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取范围、计费单位、收费单位、监制单位、投诉电话等。此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市教委财务处有关负责人说,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都有权拒绝缴纳。(汤寒锋 王雪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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