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消息: 记者8月21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到,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有望在今年年内推出。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参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起草的有关人士表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也完全适用于个人,银行对股票和资金同时监控,被质押的股票只能在银行的特别席位上交易。所以银行要是开办这项业务应该不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按照2000年2月14日颁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前6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都不能作为质押物。
另外,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其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分别为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达到130%和120%。 (舒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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