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且多财,愈增其过; 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徒损其志。
《工人日报》消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永远是政府与富人之间的一次博弈。无论这一过程充满着多少波折,政府必须用国家机器的威严震慑住对手,用公平的制度把高收入阶层变成遵章纳税的“道德家”。
事实上,即便是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创立也遭遇过富人们的强硬抵抗。从提出个人所得税征缴到实际开征,英国经历了76年,德国经历了83年,法国经历了66年,美国经历了52年。
可以说,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征缴,就是纳税人与政府、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一次无形的博弈。有人这样极而言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愿意付税款,只是还没有一个人想出更好的办法让政府不征税。
显然,以打击遏制为富不税问题推动个人所得税的整体征收,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然阶段。
政府的行动
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人们可以见到很多熟悉的面孔。有媒体描述说,除了两张大黑皮沙发外,这里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在海淀辖区内的100多位重点监控知名人物,必须主动到这里申报纳税。
至少从这个被称为“大户室”的地方,海淀区的高收入者已经用行动向政府保证不再为富不税。据称,这里的上万名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已经被地税部门建立了各自的税收档案。
然而,媒体此前披露的数字显示,即便是在海淀区,工薪项目纳税仍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的88%,劳务报酬、股息红利等收入仅为10%左右。这就是说,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依旧可能有相当一部分逍遥在税法之外。同样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公众强烈要求公开知名人物的纳税情况,这些主动纳税的高收入者的纳税数字,依然不会向外透露。
但是,不管怎样,轰动一时的刘晓庆税案,已经打响了查税行动的“第一枪”。有消息称,早在今年5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向全国税务系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刘晓庆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商业性活动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协查。
从事态的发展和舆论的压力来判断,这位曾经风云显赫的明星人物恐怕难以逃脱悲剧结局。
依照法律,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将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们普遍猜测,刘晓庆一案的涉税数字不可能低于这个标准。
有熟知富豪发家内幕的人士直言:“如果认真追究起来,很多今天的财富风云人物,可能只好在监狱里举行峰会。”
与此同时,更广泛的查税行动正在全国各地铺开。
在广东,地方税务部门正在南海耗资5亿元建设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加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个人所得税监控体系,并逐渐为重点纳税人建立专项档案。
在北京,从今年10月开始,30多万家纳税单位里年薪超过10万元者都要接受地税局监控,30多万家纳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要如实公布自己的收入。这意味着北京市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有的笼统代扣代缴发展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监控。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一项信息表明,高收入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有力的“督促”。自去年开始对重点征收对象实行重点监控后,当地个体工商户交纳个人所得税猛增82%。一家知名私营海鲜酒楼的老板缴税254万元,成为广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冠军”。
但是,有媒体这样报道说,当地一名税官依旧认为,这位“冠军”并非公认的广州首富。
据称,修订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未来不远的时间内,各类应税所得分类将合并计征,并实行源泉扣缴、双向申报。此外,纳税费用扣除标准将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逐步将个人取得的额外福利、投资收益以及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和实物福利全部纳入课税范围。
富人的心事
今天,刘晓庆税案的示范效应已经出现。
仅仅截止到今年7月15日的统计,北京3200户外企代表处便通过自查补缴个税6000多万元。
香港《文汇报》则报道说,内地诸多富豪开始主动给自己开工资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排名福布斯富豪榜第96位的民营业主尹明善公开表示说:“上榜后的富豪们,应该多想想如何回报社会,在纳税和就业等方面多作贡献。”
但是,也有一部分民营业主心事重重。
今年42岁的王先生是北京一家大型私企的老板,他用“我的心晃悠了一下”来形容自己今天的心理感受。他说:“如果仅仅是针对我们这样一个先富起来的阶层强调征税,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可能恶化,好不容易成长起来的民营经济也会受到极大伤害。”
事实上,高收入阶层出现的为富不税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不满。《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证实,揭发偷漏税已经在有的地方成为一种“群众运动”,市民们甚至打听房屋出租者的收入,并报告给税务机关。
至少看上去,为富不税已经导致“仇富心态”有了萌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开始心存疑虑。
在上海,一位经营新材料的私营企业主向媒体记者表示,他不反对富有者在法律规范下的缴税,却不希望看到运动式的场景。
与此同时,面对社会上普遍出现的对民营业主把个人支出摊入公司成本的指责,有的民营业主不无辩解地反问:一些国有企业也常常把私人开支列入企业成本,为什么它们就不违法?北京大学教授黄恒学警告说:“当下的中国仍然处于个人资产的积累阶段,还需要对富人合法得来的收入加以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则提出,如果个人所得过多地被征走,继续从事生产的动力可能被削弱,这也是西方国家经常使用减税政策的原因。因此,我们的最高税率应该从现在的45%降到20%左右。
与此同时,中国的遗产税征收制度再一次被摆上桌面。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家对继承富豪遗产征收非常高额的遗产税。因此,国外很多亿万富翁常常在生前捐出绝大部分财产。即便是挑起亚洲金融风暴的“金融大鳄”索罗斯,也捐出巨款帮助波斯尼亚人重建战后生活。他说:“我只是按规则办事,谈不上道德不道德。”
一旦遗产税正式开征,受到冲击最大的肯定是财产丰厚的高收入阶层。人们提醒说,政府届时必须汲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前车之鉴,不能让为富不税的问题在遗产税征收过程中重演。博弈的结局 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依然是政府与利益集团进行的一次激烈博弈。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愿意付税款。但是,还没有一个人想出更好的办法让政府不征税。
在美国,税收的猫鼠游戏一直都在进行。《三联生活周刊》援引一位美国制片人的纳税情况说,他赚的每一美元都要交给美国政府55美分。
显然,在美国“税收不仅是应尽的义务”,“而且是非常痛苦的义务”。但是,由于税收制度毕竟在美国已经实施百年之久,为富不税注定要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完全征收,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课题。
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以北京市某大城区为例,地税系统一线干部有300人,所辖企业却达6万家,年收入10万元以上高收入者超过1万人。地税官员承认,如果将每个企业逐一检查,大致需要25年的时间。
无疑,中国税管制度的全面完善远非一日之功,不仅需要政府的毅力和勇气,更需要智慧和策略。毕竟,相当一部分高收入者似乎并不情愿地成为守法的纳税模范。
坦白地说,今天的中国富人大多“成功”在社会转型时期,很多财富来源于游离社会监管体系的“灰色地带”,掺杂着浓重的冒险家和暴发户的味道。如果听任这些为富不税者继续逍遥下去,我们便有可能进入一个掺杂阶层对抗色彩的危险年代。
可以想见,未来的税收征缴重点注定是那些挥金如土的高收入者。他们依旧可以富傲平民,但是,他们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他们必须为社会付出更多。
税前无特例,这是维系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则。如果把征税与纳税比做一场猫鼠游戏的话,只要猫尽其责,注定鼠难成患。
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且多财,愈增其过;
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徒损其志。
也许,沉浸在这则名人古联的深邃意境,那些为富不税者才会发现,世界上还有更多比金钱和财富值得珍惜的东西。(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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