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消息:
事实上,高收入阶层的大量逃税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巨额损失,还使得个人所得税不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容易导致富人更富的逆向调节后果,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显然,让高收入阶层足额纳税,不仅关系到维系整个社会的公平,更关系到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健康。
制度的漏洞
“国内一些富豪为何不交个人所得税?”在回答新闻记者的这个问题时,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表面上看是纳税人的观念错了,实际上则说明我们的税收征管方面有问题。税制专家钱晟则说:“这个问题已经无法能够由税务部门独自解决,而是一个牵涉到分配渠道的社会系统工程。”
显而易见,我们的税收制度存在着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制度的漏洞给那些为富不税者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个人所得税能够管住工薪阶层,首要的原因便是这一群体的收入来源基本都是固定工资,每个月一清二楚,只要单位依法代为扣缴,分文逃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相形之下,很多高收入者的工资仅仅是小头,大头则是无法控制的灰色收入、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和非经常性所得。如此多的收入途径,即便每个途径都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也会因为分别扣缴的缘故,实际交纳的税款远远低于应缴数额。何况,收入的渠道越多,瞒报的可能就越大。
一些专家学者指出,所谓的“制度的漏洞”,主要是指现行的税管政策难以明确掌握收入多渠道者的真实身家,同时又把纳税金额等同于个人隐私,从而遏止了公众监督高收入者纳税的动力和可能。
事实上,人们很难理解的一个问题是,税务部门为什么不能公开那些挥金如土的富豪们的纳税情况?毕竟,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富人如何纳税才是公众纳税的标杆和榜样。
美国歌星杰克逊奔波世界演出赚钱,美国老百姓却清楚地知道他每年究竟缴了多少税。在一向处事保守的英国,甚至连女王的税单也都成为报纸公开报道的内容。但是,新闻媒体似乎始终无法披露公众人物纳税的真实情况。
一位在美国生活多年的留学生颇为不解:“我经常看到各种报道宣传税务干部如何辛苦,不多的人手却要监督上百万应该纳税的人。他们为什么忽略了成千上万双雪亮的眼睛呢?”
无论是征税问题还是收入调节问题,都是公众力量与利益集团之间反复斗争的过程。一方面,公众力量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利益集团对财富的过分占有;另一方面,利益集团亦要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个监督和反监督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财富收入的最大透明化。
人的本能决定了他具有破坏制度以为自身牟利的天然冲动,注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要面对形形色色投机取巧者的挑战。如果说工薪阶层的现实机会和得失成本不足以产生足够的逃税动力,高收入阶层逃税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则会刺激出冒险的冲动。
今天,为富不税者正在从制度的漏洞里进进出出,依旧挥金如土,依旧惜税如金。
对于我们的税务部门来说,也许的确不知道富人们究竟有多少钱,也许的确没有法律依据去彻查富人的收入渠道,但是,我们应该有办法让那些富得太明显的富人足额交税,譬如声誉显赫的“十大富豪”,譬如举手皆金的演艺明星。毕竟,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不可能无法查清某一个公众人物的收入情况。如果连这些凤毛麟角的人物都能够堂而皇之地逃税和低额纳税,只能说明我们的个税征收还存在漏洞,只能说明我们对高收入阶层的纳税监控还缺乏足够的力度。
警告的声音
尽管普通百姓无法清楚地了解当代富豪的真实纳税情况,但是,他们从自己身边的所见所闻当中,依然能够感受到很多高收入者并没有像自己一样公平纳税。
一些高收入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条上,也许标明的是工薪阶层的数额,并且依此交纳微薄的个人所得税。然而,形形色色的补助、津贴、月奖和年奖,通过各种名目进了个人的口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媒体相继报道的高层领导人对于“中国一些富豪逃避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责问,自然吸引了人们高度关注的目光。
事实上,有关领导人质疑富豪纳税的说法迄今没有正式发布。不过,依照目前广泛流传的说法,这位领导人表示:“我看个人所得税还是应该交,我的工资超过800元的都交了,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这是不正常的。”
可以引以为证的是,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在新近的一次问策会上,有专家向朱总理提出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显然,新闻媒体密集报道,税务部门紧急追查,大批富豪补缴个税……都不是简单的空穴来风。
逃税的富人在这次税收风暴中处于人人喊打的漩涡中心。毕竟,中国8万亿居民存款中,80%的财富为这些不到20%的少数人所有。但是,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总量的10%。相对纳税比例最大的,恰恰是并不拥有更多财富的人,而是工薪阶层和农民。
因此,人们有理由问,如果领导人没有发出批评的声音,税务部门会不会花大气力去查?挥金如土的富豪们会不会依旧为富不税?
其实,刘晓庆之流的产生是具有土壤基础的。很多富豪“既富且贵”,纷纷戴上会长、委员的红帽子,讲话有人听命,麻烦有人相帮,有的官员更是甘当“聋子”与“瞎子”。
尽管刘晓庆是第一个涉嫌偷税犯罪被依法逮捕的名人,但是,这位恣意张狂的“西太后”绝对不是第一个偷税的名人。
依照我国新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偷税数额在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因此,人们更有理由问———
为什么今天才有刘晓庆的涉嫌被捕?
我们的法律执行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失落的公平
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状况已经超过了0.4这条国际警戒线,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7。在兼顾效率和公正的前提下,通过个人所得税适当限制收入差距,应当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
然而,为富不税的肆意泛滥,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悄悄激化着社会深处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
知名学者胡鞍钢援引国内外的数据说,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工薪阶层排在第一位;在中国的外国人排在第二位,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仅仅排在第三位。
胡鞍钢分析说,当前我国城市每人平均年税费约为37元,农村每人约为90元。即便在城市里,低收入者的税负也要高于高收入者。我国税法收入越多纳税越多的“累进制”,在最高收入人群面前变成了“累退制”。我国最高收入户的税负,差不多属于世界最低。
灰色收入、体制外收入、现金交易……由于更有办法隐蔽财富的去向和来路,高收入阶层也就有了更强的避税能量。纳税意识的淡薄,使得诸多纳税人游移在避税与逃税的边缘;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客观上加大了偷漏税的可能。
所有这些,都是对社会公平的严峻挑战和伤害。
在一个崇尚财富的时代,人们对财富拥有者本应具有更多的艳羡和嫉妒。但是,一旦这些财富的积累掺杂着为富不税的灰黑色调,低收入者对于高收入者的不满和愤恨便会潜移默化地产生膨胀。
有调查显示,当中国大地诞生第一代富人阶层时,国内民众对高收入者的评价负面较多。然而,随着富人阶层的逐渐扩大,更多的普通百姓选择了无奈的沉默这一方式。能量可怕的矛盾和不满,也许正在无奈的沉默中悄悄裂变。
事实上,过去的姑息和纵容已经留下了后患。
如今,有人竟然发出这样的警告,在被圈定为征税重点以后,民营企业可能会想尽各种办法将资产转移到境外,从而对好不容易成长起来的民营经济造成极大伤害。
在北京,亦有学者公开声称,如果过度强调对富人进行课税,会伤害到整个社会生产的积极性。
当依法征税竟然也被视为一次充满整肃味道的运动时,我们才惊讶地发现,为富不税者已经最大可能地利用了人们的善良。在动辄百万的身价财产背后,他们已经习惯了隐瞒占有更多的社会公共财富。
正是在这样荒唐的逻辑中,社会公正悄悄走向逐渐流失的危险道路。 (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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