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行政执法新规:野蛮执法行政首长将被问责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1日 0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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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重庆12月20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重庆市关于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决定》向全市10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以人为本”的要求,规定野蛮执法造成严重过错的,行政首长将被问责。
《决定》首次明确“人本执法”理念是行政执法中的核心理念。《决定》提出,在今后的行政执法中必须树立“人本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责任执法”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针对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现象,《决定》特别提出注重人权保障,从10个方面改善执法方式,即:坚持教育优先过罚相当;保护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保障当事人的听证权利;搞好行政执法案件回访;注重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受害人意见;维护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信用管理;切实提供行政执法相关服务;加大重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用语、着装、器械和标志。
《决定》明确规定,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初次违法且程度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应以教育为主,原则上不予罚款或没收财物。《决定》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要以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带头促进依法行政,并且每年应诉应不少于一次。
据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介绍,重庆现有各类行政执法机构10240个,共有执法人员102443人,行政执法人员已经成为公务员的主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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