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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大事故案一审宣判 28名被告被判十八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微现场 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19:54

央视网消息: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大事故案今天(24日)在江西宜春一审宣判,28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罪名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一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编辑:郭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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