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我在现场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武汉首发餐饮经营“明规则”

 

CCTV.com  2010年04月26日 19:5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吴汉

  到餐馆吃饭,菜肴出现质量问题、小车被撬被盗,怎么办?下月1日起,这些问题将按明确说法解决了。

  昨日,武汉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联合发布《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下简称《规范》),成为该市餐饮业的首个“明规则”。

  车辆安全酒店负责

  就餐时停放在餐馆门前或停车场的车辆,经常发生被撬被盗被碰撞等问题,酒店经常称只负责停车,不负责安全,双方扯皮不断。

  根据新规,向消费者提供自备停车场的餐饮企业,应当保护停车场内消费者的车辆安全,由于餐饮企业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餐饮企业有义务提醒消费者保管好汽车内物品,对车内放置物品的报失,餐馆不承担责任。

  能否带酒水餐馆说了算

  市民就餐可否自带酒水?根据新规,餐馆酒店可以接受或拒绝自带酒水和食品,并有权对自带酒水和食品收取服务费。但须明示。

  “艺名”菜要标主料

  “一见钟情”、“霸王别姬”……这些让消费者看不明白的菜名,以后都须清楚标明其“出身”。《规范》规定,这些菜,应在菜名边加注主料名称和基本烹饪方法。同时,像螃蟹、龙虾等时令菜,不能再标“时令价”,而是代之以每日售价公示。服务员上菜时应介绍菜肴名称,但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唾沫飞进菜里。

  “问题菜”双倍赔偿

  就餐时菜肴出现质量或卫生问题怎么办?《规范》规定,餐饮企业应主动道歉,并调换相同品种、符合质量标准的菜点,也可按原价退款。如果消费者不同意,餐馆可按菜价的两倍赔偿。

  部分条款惹争议

  餐馆“谢绝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一直被社会指为霸王条款,存在广泛争议。2007年,北京湘水之珠酒楼,因没有事前明示收取开瓶费,被法院判处败诉。

  但武汉新规将能否带酒水交由餐馆决定,并规定可以收开瓶费。对此,部分市民在获悉新规后表示反对,称此规明显偏袒餐馆。汉口的王先生说,餐馆的酒水如果不比外面高一大截,谁还会自带呢?而且新规没有明确收费标准,餐馆完全可能以高收费阻止市民自带酒水。

  此新规是否在保护霸王条款呢?有市民对记者说,中消协此前曾炮轰“谢绝自带酒水”、“收开瓶费”,武汉此规定令人费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教授乔新生称,上述规定并不违法,关键要事先告知。

  “问题菜”双倍赔偿的规定,也引发反对意见。乔新生认为,按《食品安全法》,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上述“两倍赔偿”与法律矛盾,是无效的。

  令人诧异的是,此前消协高调炮轰的消毒餐具收费问题,新规没有涉及。今年“3.15”前夕,武汉消协联合全国20家大中城市消协发出公开信,指责消毒餐具另行收费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对此,有关方面称并不赞成收餐具费,但由于眼下国家没有相应法规,加上小餐馆众多,真正解决尚需时日。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

责编:王璐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