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2号,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同意建立覆盖欧盟的新金融监管体系,用于监管欧盟各国金融市场,以防止危机重演。
法国经济、财政与就业部长拉加德说,这次磋商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各方做出了妥协,欧盟有望在2010年建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并下设三家监管机构,对银行、保险业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管。拉加德说,在不同成员国监管机构发生分歧和出现紧急情况时,新监管体系将发挥“干涉功能”。
但是,这一新计划引起英国方面的忧虑。英国财政大臣达林2号在英国《泰晤士报》发表文章说,如果监管措施不当,身处非欧元区的伦敦金融城“可能丧失业务”,过度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撤出欧洲。
财长会议最终同意,努力在建立新的监管框架和限制新监管机构向成员国施压之间谋求平衡。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法国等欧盟成员国呼吁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但英国则致力于限制超国家监管机构权力。德新社评论,欧盟围绕新金融监管体系寻求一致意见的进程迅速演变成英法两派金融监管模式之争。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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