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9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越南《青年人报》在18日头条中称,从古至今,国际法及现实实践都从未承认所谓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的“历史名义”。
该报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次会议上,各国没有就将历史海域的概念写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达成一致。参照现行及古典国际法,中国对南海广阔海洋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文章还表示,本地区的国家从不承认中国的历史权利,相反,他们都制定了在本海域的规定,并不理会中国方面的反对。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孙小迎18日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2年才开始讨论,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就对南海有完整的主张和管辖。越南只是到了南北统一以后,才提出对南海的主权要求。孙小迎说,上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发表南海声明,时任越南总理随后也发表声明承认中国的声明——东沙、南沙、西沙、中沙群岛属于中国。另外,国际法中还有时际法原则,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现在中国政府主张和管辖南海之后,这个公约不能超越时际法原则。▲(本报驻越南特约记者 项北 本报记者 王跃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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