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了。这次的《意见》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北京市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1958年,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这一条例的施行,将社会划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部分,使中国成为一个城乡二元对立的国家。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
事实上,在今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就已经提出了“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然而对于北京的农民来说,大家似乎对去掉这个“乡下人”的帽子并不感兴趣。很多人到城镇打工,包括大学生到城市里上大学,都不愿意迁户口,因为在他们眼里,宅基地和责任田是农民固有的优势,如果没有对等的权益补充,他们自然不愿意放弃。
那么,既然现在农转非已成定局,大家的户口陆陆续续都会统一成居民户口,会不会出现农民们所担心的,丢掉宅基地、责任田等农民的权益呢?户籍改革后,日子会越变越好吗?
事实上,从总体的福利水平来说,当前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还无法相提并论。比如从最基本的医疗保险来说,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而经此改革,我们可以预见,未来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将逐渐靠拢,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步统一。而这种公共服务的平衡靠拢绝不是削峰填谷,将城里居民的福利打折分给乡村居民,而是共同提升,在城里居民福利水平稳步上升的情况下,加大乡村居民的跃升水平,将两者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实现平衡。
而针对农民最担心的土地问题,《意见》中也有专门提到“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所以说,此次改革绝不是建立在剥夺“乡下人”现有利益的基础之上。通俗地讲来,改革并不会把农民手中的土地夺走,更不是让农民失地后享受不到基本保障,而是尊重农民的现有各项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升级。正如有学者所称,“转居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变成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这就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也让户籍制度改革更有魅力和生命力。
总体来讲,这确实是一个好政策。过去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很大,而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且对于将来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制度的完善、教育均等化的完善,一些年以后,当农民不愿意固守土地时,可以城里生活,而城里人退休后,愿意到农村去,也可以去。并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村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让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