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夫人的名分丫鬟的命?

  下个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电摩新国标,将开始实施了,按照这个标准,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了40公斤,时速在20公里以上,你钟爱的电动自行车就要改叫轻便摩托车了,你也将成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
      既然电动摩托车已经成了机动车辆,因此总不至于不让其走机动车道吧?莫非你只是收你的钱,还依然只能和自行车一起“挤”在非机动车道上?于情于理,似乎都说不过去。扶了正,却原来丫鬟还是丫鬟的命。

复兴调查

1. 对于电摩新国标,您怎么看?
合理,这样可以规范机动车辆行使

不合理,标准没有听取公众意见

无所谓,乘坐公交出行或者开私家车

其它
2. 你对本期有何评价?
挺好,以后会继续关注每日一问

还行,挺有特色

一般般,没啥创新,就那么回事

烂,这纯属浪费时间

没啥评价,看后只想痛扁编辑
   

该问计于民 “电摩国标”谁说了算 考量民意需求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