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开百万豪车,经网友曝光后很快在社会形成一个热点。按照网友的曝光,刘丽洁到阿荣旗任职刚一年多,就把原先坐的别克车换成了途锐,看来,阿荣旗虽穷,可该旗检察院却不穷;同时,阿荣旗检察院并加盖豪华办公楼。12月4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女检察长的“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属阿荣旗正常基础设施建设。那人们得问一句,检察院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是否搭了权力的便车?
面对网友的指控,刘检察长一句豪言壮语“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帖子是诽谤我的”,更是让公众啧啧称奇。刘检察长如何敢如此豪气的公然违反有关党纪国法?有关部门和领导对刘检察长如此百般呵护,难怪刘检察长如此豪气。对于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相信公众大多是不会相信的,所以,还是请上级有关部门赶快启动第三方调查吧。
阿荣旗女检察长面临的麻烦,最终能否有一个令公众接受的官方结论,我们还不好过早推测。但是这条新闻已经出来一周了,官方反应的低调和暧昧,不免叫人有些放心不下。不管爆料有无失实,车和楼,现在看是真实的。不管车是公家买的,还是“借朋友”的,都有问题,这是肯定的。如果检察院新办公楼也是真实存在的,那就不是检察长一个人的问题。
借车事儿小,“失节”事儿大。而明知易湿鞋,为何偏有那么多人爱在河边走呢?道理很简单,为了“超级别”物质享受——看着人家奢豪,心里受不了,听到不止一个落马贪官,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忏悔”在企业老板面前心理如何失衡、湿鞋然后失贞。没级别配车的,想找个冤大头给自己“配”一辆;不满意现有标准的,想给自己搞个“高配”。
一头是权力,手握着资源配置的生杀大权,或是手持侦查犯罪的至高力量;一头是金钱,企业怀着逐利的本质,在中国仍未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有时难免进行一些暗箱作业。但“借”车、“借”房、或“借”别的什么,频繁出现时,双方自然难逃那“权钱交易”的舆论漩涡。
就算阿荣旗检察院此前没有车辆,检察长的专用车没修好,也还至少有3辆公务用车,哪里用得着检察长可怜巴巴到企业“借”车?而阿荣旗检察院在新检察长到任之前没有车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阿荣旗检察院真的需要借车,按照机关正常规矩,应该副检察长去借。
政府及官员凭借权力向企业“借车”,会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以下恶劣影响,不可不察。一是容易在政府、官员和相关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容易失去公正和中立性,容易导致“官商一体”和“官商勾结”,进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会腐蚀政府及官员队伍的肌体,麻痹官员的廉政神经,使利益输送隐蔽化,具有极大的潜在危害性。
“借”的背后是一种公权的异化和递延。上银行去借钱,还得付额外的利息呢,“借”人钱物就要给人以回报,这无疑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借”人钱物不给人以回报,则是典型的权力欺诈。所以,从那个方面来讲,这种“借”都是一种变相的违规违纪,其后果更是可想而知的。对这种“借”,必须高度警惕和警醒。
这种“私车公用”最后基本演变为“私车私用”,其危害不亚于公车私用,甚至远大之。一是加重了被借者的负担,二是像公车私用一样助长了以权谋私行为,三是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官员借别人的车,别人就会借官员的权,双方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各谋其利。因此,各地要像治理公车私用一样,严查私车公用问题,立法立规禁止私车公用行为,迅速遏制这种不正之风。
制度经济学家奥尔森说,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克服社会成员普遍存在的“占便宜”投机心理,堵塞社会生活中“搭便车”的漏洞。可是,“权力搭便车”要比经济领域搭便车更可怕,不仅可以不劳而获,更可以逃避责任。女检察长一句,借的不是送的也不是买的,就逃避了受贿和超标配车的惩罚;而当地纪委也可以说,领导借车现象多了,我们的调查处理也只能“随大流、搭便车”。公权如此随便“搭便车”,其结果只能导致使用权力的不认真、不谨慎和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