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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

 

CCTV.com  2010年01月19日 15:0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杭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方秀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查找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昨天的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表示,今年杭州将以《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托,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和职务消费。

  据了解,为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不断增强对国资国企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杭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已确定向市属12家大型企业派驻4名监事会主席。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从严控制央企高管职务消费。据杭州市国资委主任许荣森介绍,在对国资国企监管方面,杭州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已自觉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制定了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构建了“八大”监管体系,并积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经济增加值考核等方面的考核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在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投资入股、兼职、关联交易等行为方面,杭州各级国资国企也已经在按照有关规定抓紧清理,落实好整改方案。

  截至2009年底,杭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1280.93亿元,国有资产总量达433.1亿元,分别比国资委组建前2004年增长60.18%和165.73%,年均增长12.04%和33.15%;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每年在109%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年均12.43%,大大超过全国同期GDP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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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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