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的“阿穆隆交通肇事案”中的两疑犯人阿穆隆和宝勒德牧仁4月2日被批准逮捕。
3月29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杭州市公安局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审查了警方提供的材料,讯问了疑犯阿穆隆。检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阿穆隆3月3日凌晨酒后超速驾驶宝勒德牧仁的宝马汽车,在西湖区文一路古翠路口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荣珍发生碰撞后逃逸,致使被害人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阿穆隆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超速行驶并肇事逃逸,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触犯刑法,宝勒德牧仁涉嫌窝藏罪。
阿穆隆,内蒙古人,擅长音乐,有“草原王子”之称,2007年参加湖南卫视“快乐男生”获全国第八名。综合新华社电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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