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为应对2010年房地产业复杂形势,上海银监局4号下发通知,要求在沪各家银行业机构,积极配合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落实房地产行业的各项调控新举措,密切监测调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相关信贷风险,并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据介绍,上海银监局在去年底组织沪上银行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压力测试,结果不容乐观。以09年9月30日数据为基准,在房价下跌10%、20%和30%情况下,个人房贷的不良率达到1.18%、1.51%和2.08%,其中,在房价下跌10%情况下,不良率是正常情况的2.6倍。
对此,上海银监局下发通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风险监控,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调查发现和经查实的存在囤地、捂房行为的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同时,要坚决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贷款,凡是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首付最低必须大于4成,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这意味着,凡是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曾向银行申请过住房贷款的,其他成员要再申请贷款买房,都将按照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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