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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民工因劳资纠纷跳楼身亡

 

CCTV.com  2010年02月02日 22:5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2月2日电(记者蔡玉高)2日上午9时许,南京一民工因劳资纠纷从该市一在建楼房的六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在南京建邺区和府奥园工地。经警方调查,1日14时许,南京和府奥园工地民工张某因工资标准问题与包工头陈某发生矛盾,双方随后发生扭打。后张某报警称被打伤。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陈某带回所里进行询问,并要求项目部安全员带张某到明基医院检查身体。当晚19时许,张某看完病后在妻子陪同下来到派出所。

  经了解,去年5月至7月,张某在陈某处做钢筋工,谈好做完全部工程后,按照每天95元的标准结算工资,如未做完全部工程,则按照每天85元的标准结算工资,双方均为口头协议。现张某要求按照每天95元的标准结算,陈某认为未做完全部工程,只同意按照每天85元的标准结算工资。双方言语不和,发生扭打。经医院诊断,张某为小腿挫伤。但张某称胸部疼痛,要观察复查,暂时不愿意接受调解。经双方协商,张某先行看病,病愈后再到派出所调解处理,双方均表示同意。随后,张某与妻子离开,陈某留在派出所打电话联系筹款。

  2日9时许,张某与妻子突然到和府奥园工地,安全员追进去后,发现张某已站在六楼,其妻在楼下哭喊。随后,张某突然从六楼跳下,工地方迅速将其送至明基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南京警方提醒用工单位和广大民工,用工单位要依法用工,广大民工在与用工单位商定用工协议时,应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发生因工资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同时,一旦遇到此类纠纷,广大民工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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