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李雪梅)提起气候变化,许多人会简单地理解为刮风、下雨、天晴、天阴的天气变化。但事实上,气候变化的含义并非如此。
天气是指短时间(几分钟到几天)发生的气象现象,如雷雨、冰雹、台风、寒潮、大风等;而气候则是指长时期内(月、季、年、数年甚至数百年以上)天气的平均或统计状况,通常由某一时段内的平均值以及距平均值的离差值来表征,主要反映一个地区的冷、热、干、湿等基本特征,即地球上某一时段各种天气过程的综合表现。
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值和气候离差值出现了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变化,如平均气温、平均降水量、最高气温、最低气温,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等的变化。人们常说的全球变暖就是气候变化的重要表现之一。
据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罗勇介绍,气候变化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的内部进程,或是外部强迫,或者是人为地持续对大气组成成分和土地利用的改变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 “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这就将因人类活动而改变大气组成的“气候变化”与归因于自然原因的“气候变率”区分开来。
气候变化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后者尤其受到关注,它已严重影响到地球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活等诸多方面。气候变化问题不仅是科学问题、环境问题,而且是能源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
责编: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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