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30分):深圳市公安局昨天通报,深圳市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中队交警陈录生饮酒猝死,中队竟然违规为其申报烈士。事发之后,宝安交警大队认定该申报与规定情形不符,中队长谢飞勇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据深圳市交警局介绍,2009年10月29日19时许,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和民警陈录生等几名警员、协管员,与西乡社区领导在大南乡酒楼就餐,陈录生饮酒后开始呕吐,一旁的民警发现他脸色不对,便报120急救。随后,陈录生被送往西乡人民医院抢救,约50分钟后陈录生因救治无效死亡,西乡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书中注明为猝死、窒息(呕吐物)。西乡中队电话通知了陈录生的家人,同时向辖区共乐派出所报了案。
事发后,陈录生的家属向其生前所在单位提出一些要求,尤其强调因公死亡问题,西乡中队个别领导就违规以中队名义出具报告,请示上级拟为陈录生申报“烈士”。宝安交警大队经多次研究,并根据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有关规定,认为此情节与“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的规定情形不符,不具备申报“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条件。对此,宝安交警大队多次向陈录生的家属说明解释。
14日,宝安交警大队决定停止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执行职务。
据相关媒体报道,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民警陈录生于今年10月28日与当地麻布村领导在西乡大南乡酒楼吃饭,同时赴宴的还有西乡交警中队队长谢飞勇、交警队另3名交警及3名交通协管员。
陈录生在席间喝了大量洋酒后醉倒在沙发上,其后脸色发紫,没有了声息。随行众人连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身亡,被诊断为窒息死亡。
事发后,陈录生的家属从湖南赶到深圳,并在西乡交警中队大楼前设置灵堂祭拜。而家属与交警部门对赔偿问题则一直协商未果。相关媒体还报道,西乡交警中队已经为陈录生“向上级请求认定为因公牺牲,并申报为‘烈士’。”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陈录生与“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的规定情形不符,不具备申报“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条件,申报烈士只不过是西乡交警中队个别领导对政策把握不准、未与上级部门沟通擅自行动的结果。目前,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谢飞勇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点击观看全文]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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