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看到一个同学倒在血泊中,另一个同学捂着胸口,血不停地从指缝中喷涌而出,永康某中学高一学生应某握着水果刀脑子里一片空白。昨天,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让校园染上血色,让这名15岁少年被送上法庭被告席的起因竟是由于食堂打饭时的一次插队。
学校食堂插队买饭引发纠纷
去年10月21日的中午,下课铃一响,永康某中学的学生们飞快奔向食堂,唯恐晚个几秒就又得排队等很久。
高一新生应某来得早,眼看就要轮到了,突然有一个其他班的同学朱某插到了他前面的同学前。
看那个同学不让朱某插队,朱某就在队伍中起哄,并推了那个同学一把。那个同学一个踉跄,踩到了应某的鞋。应某差点摔倒,生气地质问朱某:“你插队还有理了?”
这时,又来了朱某的几个同学,在朱某的招呼下也都插到了应某的前面。应某气不过,故意插到了朱某的前面。朱某让应某出去,应某不肯退让。朱某觉得失了面子:“你不出去是吧,不要让我看到你。”
当晚9点多晚自习下课后,朱某把应某叫到了学校的老寝室,寝室里还有七八个朱某的“哥们”。
他们关上门,要求应某买香烟道歉,不然就揍他一顿,应某不答应。应某的室友进去劝也没劝住,只好向高年级的同学求救,在一个二年级的同学的帮助下,他们把应某带离了那个寝室。然而朱某不甘心,嚷着说:“这次是给师哥一个面子,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了。”
被欺负的学生拿刀捅伤两人
第二天中午,朱某又带人到了应某的寝室,要求再到那个老寝室去。应某表示他不会去的。朱某上前踹了应某一脚,大声嚷道:“你不去是吧?”
随后,朱某的“哥们”胡某也上前踹应某。
没过一会,见朱某又冲了过来,应某想也没想拿起身后的水果刀就朝朱某的脖子上刺去,朱某倒在了地上。
胡某见朱某受伤,冲上前来抓住应某胸前的衣服。应某踢了他一脚,胡某刚把手松开,胸部就被刺了一刀,按在胸前的手立即沾满了鲜血,血顺着指缝流了下来,衣服很快就被染红了。
后经鉴定,胡某的左肺被刺破,已构成了十级伤残,而朱某的颈部刀伤也构成了轻伤。
事后,躺在病床上的胡某被问及为什么要去帮朱某打架时说:“他是我兄弟,当时我想那么多人都去找应某的麻烦,应该没什么事,自己不去就显得不讲义气了。” □通讯员 邵嫘嫘 徐美丹 本报驻金华记者 吴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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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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