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城管权力何以失控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去年6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记者从湖北省政府的批复中看到,城管局的职权共9类,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城管的权力为何如此大?据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欧阳宏卫介绍,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的需要。以前,行政处罚权分散在各个部门,“满街都是大盖帽”,群众有意见。近年来,深圳市率先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试点,成立城市综合执法机构,湖北省借鉴外地经验,从去年开始逐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欧阳宏卫认为,从全局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这个改革方向没有错,有效遏制了“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行为,问题在于,权力相对集中之后还需要健全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比如,公安、监察等执法部门上级政府均有对口机关加以领导或业务指导,而城管局在各城市独立存在,省级政府没有对口部门加以指导、约束和管理。
2005年7月开始,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上到下、条块结合全面推行,集中治理行政执法权,加强对权力和执法者的约束。有关专家认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要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作为保证,各城市的城管执法部门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地方部队”,必须加强垂直管理。此外,地方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应建立对城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
天门城管执法人员如此明目张胆大规模集体殴人致死,实在令人发指。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务之急是堵住体制漏洞,规范城管权力,而从长远看,还需要倡导正确的执法理念,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惩少数害群之马。 (本文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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