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月21日,成瑞龙在法庭上听取法官宣判。
中新社佛山4月28日电 (索有为 范贞)致13人死亡的成瑞龙案备受关注。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佛山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出人意料的是,成瑞龙却当庭表示欲捐献器官。
中国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从1996年5月开始分别在广东南海、广西桂林等地入户、持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共作案10起,致13人死亡,其中枪杀3名警察。2005年5月因抢劫罪被江西龙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服刑期间真实身份被发现,随后被移送佛山警方。佛山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2月一审判决其死刑。
28日上午,成瑞龙身着草绿色T恤、蓝色囚服外套,戴黑框眼镜出庭。成瑞龙辩称,“整件事情”自己一开始都没有杀人的意图,所做都是为了求财和生存。并对一审判决书中对湖南株洲入室抢劫案及江西大余强奸杀人案两次以“结合其作案后杀人灭口的一贯做法,认定其有杀害被害人的意图”的表述提出意见,认为缺乏充分证据。
此次开庭,被害人家属及被告人亲属并未现身,只有1名自称是与成瑞龙同村的成姓村民前来旁听。法庭还有约两成空位。
当审判长告知成瑞龙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时,成瑞龙表示悔罪。成瑞龙说:“我上诉不是为了改变应有的惩罚,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我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判死刑也绰绰有余!”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成瑞龙出人意料地表示,想将自己全身的器官捐献,希望帮助一些病人获得健康。“这是我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很多人,想说一声,对不起,我错了,来世一定做个好人!”
审判长最后宣布,本案因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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