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的儿子要出国留学,当地企业老板得知后“资助”了10万元,副区长写下“借条”,但直至案发,副区长都没提过还钱。昨天,记者从(重庆)市二中院获悉,这名“借钱不还”的原北碚区副区长赵文锐因受贿95万余元,于本月初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5万元入股“分红”25万
今年47岁的赵文锐,在12年前就开始担任原合川市计生委主任;2001年,赵转任合川市建委主任;2003年,升任合川市副市长;2007年至2009年案发,赵文锐担任北碚区副区长。
2001年,原合川市政府决定修建钓鱼城大道等工程。建筑老板易某得知后,找到时任合川市建委主任的赵文锐,希望得到关照,并表示“事后予以感谢”,工程结算后,易某准备兑现10万元感谢费,但赵文锐却拒收,理由是“直接拿钱不好”。
不过,易某交代,当时赵文锐建议“他妹夫邹勇是搞工程的,以后你可以拿点工程给邹做,在结算工程时再把这几十万元加进去。”易某心领神会,2006年初,易某承接了一土石方工程。尽管自己也不差本钱,易某还是让邹勇出资5万元入股。同年12月,邹勇就从易某处拿到25万元“分红”。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虽然从表面上看,这20万元是邹某投资所得收益,但易某证实自己当时并不缺这5万元资金,且投资5万元,几个月时间不可能产生20万元的收益。因此,这20万元实质是给赵文锐的“好处费”。
“借”款10万供儿出国
2007年后,赵文锐升任北碚区副区长,分管供电和蔡家组团同兴工业园区等工作。赵文锐赴任后,其在北碚开公司的中学同学唐某,和他再续同学情。唐某称,他的企业正好归赵文锐分管,其间赵副区长给了他不少关照,甚至连他宴请客户,赵文锐也以副区长身份陪同,帮他说了不少好话。
2007年底的一天,唐在宴请赵文锐吃饭时,赵透露准备将儿子送往美国留学。不久,唐带上10万元现金来到赵文锐办公室,表示该款用于“资助”侄儿出国。赵文锐先表示拒收,但随后给唐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不过,说是“借钱”,但直至案发,副区长都没提过还钱的事。
法院查明:尽管赵文锐给唐某出具了借条,从表面上看系借款关系,但赵文锐和唐某在侦查阶段均证实,这10万元是唐以赵文锐儿子出国为名,送给赵的“好处费”,写借条只是一种借口,以防组织调查时,作为开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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