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重庆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黎强团伙涉黑案;王兴强洗钱涉黑案;以及背负多起命案的陈知益等人巨赌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黎强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贿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其余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缓刑,1人被判处拘役,另有1人被单处罚金。涉案的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200万元,强劲运输公司被处罚金1150万元。
当天,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对豪赌资金近10亿元、背负多起命案的重庆巨赌“黑帮”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黑老大”陈知益、邓宇平分别被判处死刑、罚金3061万元和无期徒刑、罚金3190万元,此外该“黑帮”组织成员冯胡林、谢鱼被判处死缓,杨全被判处死刑、罚金1500万元。原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蔡书清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郑迁等4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判处七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缓刑。
29号,重庆市首个被指控洗钱罪的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兴强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20万元。该团伙其余2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原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民警苏扬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