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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骗”作案手法 重庆警方发布6类涉房骗局

 

CCTV.com  2009年12月09日 11:3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重庆晚报》  

  近日,(重庆)市多个区县发生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等诈骗案件。针对这些“房骗”的作案手法,昨日(8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提示,提醒市民在买房、租房过程中小心假房东“借鸡下蛋”、 “虚拟房屋”、“一房多嫁”、伪造房产证等六类涉房骗局。

  骗术1 假房东借鸡下蛋

  骗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该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此外,骗子还用租来的房屋为诱饵,伪造房产证,将本属别人的房屋出卖。

  警方提醒: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认真核实房东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察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

  骗术2 一房多租连环骗

  骗子通过网络发布多条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警方称,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承租的房源租赁给多人,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

  警方提醒: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房,或者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该中介公司资信情况。

  骗术3 黑中介虚拟房源

  一些房屋中介公司虚构房源信息,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很难与房主见面,缴纳给中介公司的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警方提醒:如果发现有中介公司在出租或出售房屋时抛出的价格过低时,请多加小心,也许这是个诱人的圈套,一定要多方核实。

  骗术4 托关系买紧俏房

  不法人员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然后骗取事主交纳定金;或干脆假冒房地产公司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

  警方提醒: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邀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更不要随意签订合同和交纳定金。

  骗术5 伪造证明一房多卖

  骗子多以一套二手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人。

  警方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多加小心,一定要查清对方所售房屋是否具备三证等相关情况。特别是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切记不要将全部房款支付。

  骗术6 租房作案半途开溜

  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注册公司进行诈骗或者以出租房为根据地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被警方追捕,立即开溜。

  警方提醒:房屋产权人在对外出租房屋时,不要被租房者承诺的高额租金所诱惑,务必核实清楚租房者身份,并仔细查验其身份证件,方才签订租房协议,同时定期了解房客情况。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记者 徐其勇)

责编: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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